年纪轻轻不仅拥有自己的工厂,而且还拥有高档住宅与豪车,这么有钱的一个富二代,竟然赖着他人借款不给!日前,临泉县法院将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处以15日司法拘留。
2010年4月28日,临泉县城关镇居民靳某因所办工厂需要周转资金,向邻居胡某借款10万元。到了约定还款日期,靳某拒绝还款。胡某于2011年7月25日将靳某起诉至临泉法院。经审理,临泉法院于2011年10月18日,依法缺席判决靳某偿还胡某借款10万元。
判决生效后,靳某未按期履行判决。胡某于2012年1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临泉法院遂依法向靳某发出财产申报令和执行通知,责令靳某限期履行义务。但靳某在期限内态度“傲慢”,拒不履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靳某个人财产依法进行了查询。经查, 25岁的靳某,拥有自己的工厂,在高档小区还有130平米的住宅,同时又使用着一辆30余万元的汽车,其财产总价值达数百万元。同时了解到,靳某父亲为当地有名的商人,靳某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
2月1日,因靳某拒不申报财产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临泉法院对靳某处以15日司法拘留处罚。当拘留所厚厚的铁门重重地关上那一刻,靳某终于意识到了藐视法律的沉重代价。靳某为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在拘留期间联系家人积极偿还欠款。
2月8日,靳某将所欠胡某10万元借款全部履行完毕。鉴于靳某认错态度诚恳并已经全部履行债务,临泉法院对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
·朱甫本报记者聂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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