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讯 近日,家住临泉县老集镇的王先生来到临泉县工商局老集工商所向为他讨回公道的工商人员致谢,手中捧着该所为他讨回的820元购轮胎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王先生从临泉县老集某轮胎经营门市部购买了一只某品牌轮胎,刚用几天后,在使用过程中轮胎就发生了爆胎。王先生非常气愤,认为轮胎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于是找到经营者要求退货,但经营者认为自己所经营的轮胎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不存在质量问题,爆胎应该是由于王先生行车超载造成,不予退换。
王先生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来到老集工商所进行投诉。工商执法人员随即对该投诉进行调查取证,确认爆胎是因为轮胎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不是消费者造成的。经工商执法人员多次调解,经营者日前同意退给王先生820元购物款,涉诉双方握手言和。
(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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