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讯 近日,临泉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地暖设备安装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00元。
2010年9月,消费者肖某从临泉县一家太阳能经销部定购一台两吨水位的某品牌“空气能热水器”,价格为25900元,在安装过程中,经销商又向肖某推荐该台热水器可供应室内地暖设备,承诺冬天室内温度可达到20度左右,于是,肖某在经销商的推荐下就同意经销商为其安装地暖,费用是7000元。地暖安装后,就发现热水不能供应,后经销商多次派人进行调试未成,才告知肖某两吨水位的热水器无法带动地暖,致使消费者花费7000元安装的地暖设备无法使用。在与经销商多次交涉未果后,肖某日前到12315中心申诉。
接到消费者申诉后,临泉县工商局12315中心立即与经销商联系,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证实消费者申诉属实,由于经销商在没有了解该台热水器功率情况下,就推荐安装了地暖设备,造成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热水,其后果理应由经销商承担。后经12315中心与涉诉双方协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由于地暖设备无法使用,对消费者支付的7000元安装费用,由经销商全额退回。消费者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张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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