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纪委监委和阜阳市委批准,阜阳市纪委监委对界首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第十三届界首市委候补委员、政协常委李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记者 于彩丽
经查,李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其母丧礼,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李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以身作则,模范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党纪意识和法律意识十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照有关规定免去其界首市政协委员、常委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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