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宋玉洁/文 通讯员 赵金荣/摄 “有了这个好政策,压在我心里的大石头总算放下了。”今年初,界首市芦村镇的高先生查出患有心脏病,治病就医花了4万多元。城乡医保资金报销了1万多元,个人自付2万多元。由于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这笔费用由高先生个人承担。这笔医药费给高先生家庭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但今年4月,界首市在综合医疗“351”、“180”健康脱贫政策基础上推出的“1579”补充医保政策,给高先生带来了好消息,非贫困人口的自付部分也可以再补偿。
为减轻参保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支出负担,防止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因医疗费用超出自身承受能力而致贫,界首市扩大医疗保障工程覆盖范围,实施“1579”综合医保补充政策,对非贫困人口在界首市内就医治疗,个人医疗自付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增强相应的救助政策扶持,防止城乡居民因患大病、重病致贫。
据了解,“1579”综合医保补充政策补偿对象为所有参加2018年界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未享受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的居民,补偿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补偿标准为患者在界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含特殊慢性病门诊,不含分娩和意外伤害)合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补偿、大病保险补偿、民政医疗救助后,个人自付累计合规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实行“1579”综合医保补充政策:0至2万元再补偿50%,2万至5万元再补偿70%,5万元以上再补偿90%,年度再补偿20万元封顶,有效破解贫困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扰。
以市民贾先生为例,他看病就医花费5.5万元,医疗报销2万元后,个人需自付3.5万元。按照“1579”综合医保补充政策,除去1万元的基数,贾先生还可按照“2万至5万元再补偿70%”的标准进行报销,补偿1.75万元之后,最终贾先生只需自付1.75万元。
经过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的宣传,了解“1579”政策后,高先生总算松了一口气:“以前有病不敢看,就怕看病花费把家里拖穷了。但是小病不及时治,渐渐就拖成了大病,花钱更多。这下好了,医保报销后,还能再报销一部分医疗费,家里就没那么大的经济负担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相关服务举措,让这种惠及非贫困户的政策落实到位。”界首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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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界首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