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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放首张男子人身保护令

来源:安徽商报 2016-09-02 00:00   https://www.yybnet.net/

界首市一男子和妻子结婚后,夫妻之间相处得并不融洽。因为男子比妻子年长19岁,年迈体弱的他隔三差五遭妻子殴打及辱骂,男子来到法院请求法律援助。 8月31日,安徽首例男子申请的人身保护令正式发出,妻子当场保证遵守该保护令,不再与丈夫发生肢体冲突。

丈夫多次被妻子打得伤痕累累

孔强(化名)今年58岁,是界首人。孔强曾有过一段婚姻,并和前妻养育了一名女儿。 1993年,孔强与比他小19岁的女子姜红(化名)同居生活,后来又补办了结婚证。

比妻子大近20岁,两人刚开始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很是恩爱,孔强也处处让着妻子。后来,两人又生育了一名女儿。然而近两年来,夫妻二人常因两个孩子及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并发展到打骂。因为身体不好,再加上年长、体力比妻子差,孔强始终占不了上风,几乎每次都被妻子打得伤痕累累。

今年3月,孔强一纸诉状把姜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在法庭上,姜红认为夫妻感情尚存,不同意离婚,随后法院做出了不予离婚的判决。然而,在后来的日子里二人矛盾并没有缓和,又多次发生打架,致使孔强身体多处受伤,并住院治疗。

省内首张男子人身保护令发出

今年8月30日,孔强不堪忍受妻子家暴,向界首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提交了病例、伤情照片、多次报警记录等证据材料。

法院对相关证据进行了查证,认定家暴事实存在。鉴于孔强有继续遭受家暴的现实危险,该院家事少年审判庭依法作出民事裁定,禁止姜红对孔强实施家庭暴力。当地派出所、妇联、社区均收到民事裁定书,表示协助法院执行该保护令。

8月31日,界首法院对孔强发放了男子人身保护令,标志着安徽首例男子申请的人身保护令正式发出。姜红当场保证遵守该保护令,不再与孔强发生肢体冲突。

法官:男性遭遇家暴也要维权

据该案主审法官海燕介绍,在家庭暴力中往往受伤害的妇女儿童居多,但家庭成员中的男性同样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方。

据了解,今年5月11日,湖南长沙市民何某和父母因被妻子及亲属殴打,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 6月1日,当地法院对该案当事人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被告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原告何某及其亲友。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保护令”。

律师:要勇于对家暴说“不”

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万东律师告诉记者,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一般来说,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姜万东律师解释,“好多家庭成员遭受家庭暴力后,往往选择忍受、沉默,这样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增加再次被施暴的可能性。如果遭遇家庭暴力,要勇敢说‘不\’。 ” 记者周健通讯员陈振强季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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