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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邓翔 通讯员 李超 陈振强)今年以来,界首市出台了《界首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等,明确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申报程序、登记注册、日常管理、政策扶持等,鼓励发展家庭农场,该市计划今年新增家庭农场300家以上,力争到2017年,家庭农场总数突破1000家。
4月底,界首市光武镇返乡创业大学生刘大卫,手捧着该市工商部门送来的“界首市聚丰家庭农场”营业执照高兴地对记者说:“真没想到,我竟然成了阜阳市第一个家庭农场负责人。”
据了解,今年4月,28岁的刘大卫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流转2000亩土地发展有机农业,4月下旬,《界首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刘大卫积极申请,经过界首市农业、工商部门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定,其创办的聚丰家庭农场成为阜阳市首家持证家庭农场。
据悉,界首市出台的《界首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共六章28条,明确了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申报程序、登记注册、日常管理、政策扶持以及评选示范家庭农场等。
《办法》规定,家庭农场应具备的准入条件有:家庭常年在农场经营、劳动人员须在2人以上(含2人),家庭农场经营者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信誉良好;经营者以农业收入为主,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从事粮食作物生产的家庭农场,租期或承包期应在5年以上,连片经营土地面积应达到100亩以上,且从事经营一年以上。从事畜禽养殖的家庭农场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法》明确,家庭农场经营效益和经营模式需达到一定标准:管理方式先进,土地产出率、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升,经营效益比普通农户高出2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产品基本实现订单生产和销售;围绕所从事产业,规模适度,相对集中连片,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机械化操作水平较高,标准化程度较高,品牌意识和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
与此同时,界首市还印发了《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规范管理”的原则,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计划今年新增家庭农场300家以上,其中示范性家庭农场10家以上,力争到2017年家庭农场总数突破1000家。
《意见》指出,界首市将通过加大“三个力度”,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大项目支持力度,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允许家庭农场承担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优先安排在家庭农场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承担和实施粮油高产创建等农业项目;加大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力度,优先保障家庭农场生产设施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协调农村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强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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