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晚报讯(记者 曹亚伟 特约通讯员 王鹏 文/摄)2月22日晚,一名男子在阜城阜南路与清河路交叉口处一摇三晃,然后倒在马路中央。经查,该男子当晚和朋友聚餐,醉酒后驾驶车辆上路。目前,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
当日22时40分许,在阜城阜南路与清河路交口,一辆轿车骑线停在左转车道处,导致其他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司机下车趴在隔离护栏上呕吐,然后踉跄几步,仰面朝天摔倒在斑马线上。特巡警、夜巡交警随后赶到,在附近绿化带里找到了这名醉酒司机。
经查,这名男子名叫刘某,是颍州区鼓楼办事处居民。当晚和朋友聚餐,他过量饮用白酒和红酒,醉酒后驾驶车辆上路。
22时40分许,刘某驾驶的车辆行至阜南路与清河路交口,感觉身体不适,将车辆骑线停在左转车道处。
监控视频显示,刘某摔倒在斑马线上后,起身踉踉跄跄走到路边垃圾桶处,趴在上面继续呕吐,最后倒在路边绿化带附近。
接群众报警后,特巡警、夜巡交警先后赶到现场,将刘某控制。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刘某涉嫌醉酒驾驶。抽血送检结果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72.4mg/100ml,属醉酒状态。
目前,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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