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陆杨
农民建新房,竟然要先给村里交钱。近日,阜南县鹿城镇苗寺村张油坊村民组一位农民反映,之前他一直在外打工,现在回家后,没有自己的房屋,为此,他申请了建新房,也获得了批准。但是,正当这位网友准备动工时,村里却告知他要交5000元押金。对此,这位网友十分不解,他特意询问过鹿城镇其他村的村民,得知其他村并没有在建新房之前交押金的做法。
记者1月25日上午联系了苗寺村。该村两委两位村干部均向记者证实了收5000元押金一事的确存在。
一位刘姓村干部介绍说,当前正值农村环境治理关键时期,但当地很多村民仍然存在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习惯。 “尤其是我们这里建新房的人很多,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十分影响村容村貌。为此,我们村两委研究决定,农民建新房之前,要缴纳5000元垃圾清运押金。 ”这位刘姓村干部表示,村里要求建房者在施工期间要保持环境卫生,建筑材料不妨碍其他群众出行,在施工结束后,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干净。
既然是押金,那么该如何退还呢?上述村干部介绍,农民新房建成后,村里会派人查看建筑垃圾清理情况,查看合格后,保证金会如数返还。“如果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村里会安排人清理,人工费从押金中扣除。 ”
苗寺村一位张姓村干部介绍,这一做法经过了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90%的村民支持这样做。 ”这位村干部表示,大多数村民认为,这样能改善建筑垃圾乱丢弃的现象。
针对苗寺村的做法,上级政府如何看待呢?记者25日下午联系了鹿城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城市小区装修不也会收押金吗,农村这样做,没什么不妥吧。 ”
记者注意到,关于建房押金一事,2012年,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除按标准收取土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外,一律不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收费强行服务。
2016年,安徽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也特别发文强调,农民建房领域除向农民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以外的城镇配套设施费、测量设计费、占道费、选址费、宅基地超占费、土地登记费、建房押金等问题是治理重点,各地要认真整改。
发稿前,记者从苗寺村了解到,该规定目前仍然在宣传阶段。 “目前还没有一户村民被收取押金。 ”一位村干部表示,既然此事已经产生了争议,他们会综合考虑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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