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楚伟清 汪扬
晨刊讯 打架斗殴致人伤害,取保候审后却逃避法律责任,拒绝到法院接受审判。家住安徽省阜南县柳沟镇大徐村的陈某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被公安列为网上追逃罪犯,被抓后法院日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2016年5月8日晚,陈某路与被害人田某某及工友等人在黄山区谭家桥镇某酒店三楼工地喝酒。酒后,被告人陈某路与田某某争执。陈某路用砖头砸伤田某某肩膀,致右锁骨内1/3处骨折。经市公安局黄山分局科学技术室鉴定,田某某右肩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事件发生后,陈某路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7月5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7月12日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于2017年11月23日以故事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陈某路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多次传唤到庭,但陈某路与法院玩失踪,检察机关决定将其逮捕。通过网上追逃,2018年6月2日,陈某路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路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双方达成协议,陈某路得到受害人谅解。法官综合被告人违法事实和现实表现,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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