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兰兰陈昆鹏记者赵利宾)王先生和林女士是再婚家庭,十余年间夫妻相处和睦,而最近却因房子拆迁款一事反目成仇,王先生还将林女士的儿子告上了法庭。近日,经涪城法院调解,王先生和林女士协议离婚,林女士儿子向王先生支付拆迁款13.5万元。
王先生和林女士于1998年经人介绍相识,2000年1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丧偶再婚,小唐系林女士再婚前生育的儿子。2009年,王先生和林女士使用共同积蓄在城郊乡修建了一栋300多平方米的二层楼房,随后还修建了厂房用于出租,后来该房屋被划为拆迁范围。2017年8月,小唐和林女士将房屋所有权人登记在小唐名下,小唐与拆迁工作组签订了《补偿协议》,将47万余元拆迁补偿款独自领走。
为了这笔钱的分配,夫妻俩争吵不休,原本和睦的家庭变得矛盾重重,王先生和林女士的感情也到了冰点。今年2月,王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将小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拆迁补偿款。
近日,涪城法院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王先生和林女士协议离婚。此外,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地交流并达成协议,小唐拿出13.5万元给王先生,王先生表示剩下的钱也不会再过问。
(文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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