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健)去年,阜阳市阜南县一小区内,一辆电动车在楼道里充电时引发火灾,导致一居民不幸死亡。死者家属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做好管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将物业告上法庭。近日,此案开庭审理,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承担20%的责任。
2016年7月22日晚上,阜阳市阜南县一小区一单元楼道内突然失火。大火被扑灭后,居民楼已经被烧得不成样子,一位居民在大火中不幸丧生。火灾发生后,当地消防部门对起火原因进行了调查。最终查明,火灾是因为停在该楼一楼的一辆电动车充电引起。死者家属反映,小区的楼道里堆放了不少杂物,还有一些电动车长期停放在楼道内,但物业公司从没有进行清理。认为死者的遇难和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有关系,死者家属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日前,此案在阜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火灾发生在楼梯间,在里面存放电动车并充电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楼梯间存放杂物,是引发火灾的又一个原因。楼梯间属于物业公司应当管理的空间,物业公司对此应负有巡查、提醒义务。但证据显示,此前工作人员检查时已经发现潜在的危险,但没有及时通知业主或自行排除危险。综上,法院认定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上存有过错。
法院确定物业公司赔偿马某亲属合理损失的20%,判决物业公司赔偿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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