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新闻 界首新闻 颍上新闻 临泉新闻 阜南新闻 太和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阜阳市 > 阜南新闻 > 正文

两个“熊孩子”玩火烧伤小伙伴阜阳市中院判令两家家长各赔偿20多万元

来源:安徽商报 2016-04-09 01:42   https://www.yybnet.net/
[摘要]阜阳市中院判令两家家长各赔偿20多万元

本报讯(记者 周健)几名小孩点燃小桶里的液体玩,没想到小桶发生爆炸,导致一名孩子体表80%被烧伤。经过半年多的治疗,被烧伤的孩子经历了难以想象的痛苦,家里花了30多万元医药费。日前,当地法院判决其中两名玩火孩子的父母各赔偿20多万元。

悲剧发生在2014年5月2日。当日中午1点多,阜阳市阜南县一小区内,7岁的强强和8岁的亮亮在楼道里发现一个小桶,里面盛有透明而刺鼻的液体。贪玩的强强跑回家拿来打火机,和亮亮一起用鞋沾湿后,将鞋子点燃。

点火后,8岁的小福和另外两名小伙伴被吸引过来。觉得不好,小福赶紧把火扑灭了。之后,强强和亮亮直接将小桶里的液体点燃。这次,小桶里的液体剧烈燃烧,随后发生了爆炸,液体溅到了小福的身上,将小福的衣服点燃,小福顿时被火焰吞没。

悲剧发生后,小福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体表80%烧伤,经过半年多的治疗,光医药费就花费了30多万元。

是谁把小桶放在楼道里?小桶里的液体到底是什么物质?这些问题都无法查明。但小福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被烧伤,点火的小伙伴脱不了干系,于是家长将一起玩火的其他4个孩子告上法庭。

阜阳市中院认为,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和孩子们在公安机关的陈述,认定小福被烧伤是强强和亮亮共同造成的,两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小福的家长,也没有尽到法定监护责任,也存在一定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强强和亮亮共同赔偿小福损失的70%。因被告都是未成年人,由两个孩子的父母赔偿。而另外两个孩子仅是围观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新闻推荐

家政市场乱 服务需规范

本报记者李方达见习记者李方方

阜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阜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柳编“编出”30亿2016-05-08 01:29
评论:(两个“熊孩子”玩火烧伤小伙伴阜阳市中院判令两家家长各赔偿20多万元)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