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发展方式,重要的是把13亿人的社会需求释放出来,以形成消费主导的基础条件。这就需要加快城市化进程,把7亿多农民的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因此,“十二五”期间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既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头戏,也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
“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应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
“农民工”融入城市是一个客观现实。首先,“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产业工人的主体。 2009年,他们的总量达2.3亿人。其中在第二产业从业的占57.6%,在加工制造业从业的占68%,在建筑业从业的占80%。其次,农民工群体结构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十二五”时期,“80后”、“90后”等新生代“农民工”将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再次,“十二五”全面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让‘农民工\’成为历史”应当作为“十二五”城乡一体化的重大突破
第一,以落实农民工就业落户政策为突破口,放开城乡二元的户籍限制。建议“十二五”时期分两步走:第一步,“十二五”的前三年实现中小城镇户籍制度全面放开;第二步,“十二五”的后两年实现大城市户籍制度基本放开。 “十二五”末期,把农民工“暂住证”改为“居住证”,实现农民工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统一管理。第二,以“农民工”市民化为突破口,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一是全面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二是抓紧建立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第三,以创新“农民工”土地制度安排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城乡土地一体化。
把“让‘农民工\’成为历史”作为“十二五”政府转型的约束指标
第一,把农民工市民化作为政府的公共职责。建立以中央和省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县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的分工体系,为“十二五”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和组织保障。第二,把政府土地收益的一部分用于解决农民工基本住房保障问题。这里的主要建议是:将农民工纳入居住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范围,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规定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用于改善农民工住房保障;建立符合农民工实际需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第三,保障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建议尽快把农民工纳入所在城市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农民工和所在城市户籍人口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同时,完善由城市户籍人口与农民工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制度和机制。
新闻推荐
本报讯 “五一”节前夕,省政协副主席李宏塔率队到阜阳、淮南看望慰问五保老人、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李宏塔先后看望慰问了颍东区新华办事处梨树村五保户胡宗学、优抚户丁子健、低保户胡忠前...
阜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阜南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