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防城港讯为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日前,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防城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要求,依法对超过规定处理期限、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102辆报废车(99辆摩托车、3辆电动车)进行集中拆解、销毁、报废。
此次销毁的车辆都是民警在执勤执法或交通事故处理中依法查扣的车辆,且驾驶人、所有人和管理人均未按规定期限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在依法提前公告3个月后仍未有人前来认领。在销毁过程中,民警仔细对照涉案车辆管理台账,认真核对和确认车辆具体信息,并对销毁过程进行严格监督,避免问题车辆再次流入社会。
此次公开销毁报废车辆,既展示了交通整治的阶段性成效,也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整治交通秩序的信心和决心。防城大队负责人表示,将结合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严查处各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文明、和谐、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使用、不乘坐、不买卖非法、报废车辆,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薛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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