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一次性缴交个人负担养老保险费,每月便可以领1000多块钱,上哪儿找这样的好事,现在的政策真是好!”日前,今年63岁的黄志添老人高兴地说。
黄志添是防城港市防城区被征地农民,原先住在文昌街道城南村兵老坝组,土地被征收后,他不仅获得了补偿和安置,还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每月可以领取1035.9元的养老保险金。
笔者从防城区社保局了解到,像黄志添一样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得益于今年防城港市专门出台的《防城港市本级项目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它是防城港市保障失地农民生活的一项举措。“只要是防城港市本级项目征地范围区域内具有常住居民户籍,因本农户所承包的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全部征收或部分征收后余下人均耕地不足0.3亩,依靠土地已不能维持基本生活,且在被征地时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的居民都可以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防城区社保局局长宋启远说。
据了解,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需按不同的缴费年限逐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自愿原则参加。申报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向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申请,经过区政府、财政、国土、人社、征地、乡镇及村委等部门审核,便可以成功办理。申请办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31日。
截至今年12月11日,防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已有276人,其中13人已开始像黄志添一样领取了养老保险金,20人正在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相关手续。 (防城港市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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