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家坤)近日,钦州港区犀牛脚镇村民符先生向北部湾晨报反映,他年近八旬的姑姑购买了新农合医疗补偿,最近意外摔伤,在犀牛脚卫生院住院治疗,可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医院的工作人员却告知新农合意外受伤治疗补偿已经暂停办理,至于何时可以办理需等候通知,对此他表示不理解。
符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姑姑5月份在村外散步时意外摔倒,随后来到犀牛脚卫生院治疗,经医院确认,老人摔倒后右腿骨折,摔伤后因神经压迫导致右下半身瘫痪。在治疗的过程中,由于家里的经济比较困难,6月初时到医院办理了一次新农合医疗补偿报销,由于伤情不稳定,老人接着在医院治疗,到7月初去办理出院手续,当家人欲再次办理老人的新农合报销时,医院却告知该项业务已停止办理。
对此符先生十分不理解,为什么6月份还可以办理的新农合医疗补偿,仅过了一个月就暂停了?随后工作人员告诉他,院方已于6月末在医院告示栏张贴了告示,是符先生没注意到。通知是上级部门发布的,新农合意外受伤补偿报销业务只是暂停,至于何时恢复他也不清楚,但他提醒符先生保留老人的治疗发票,待业务恢复时办理再申请处理。
符先生告诉记者,家里的经济条件一般,老人数千元的治疗发票没办法办理报销,这让他很烦恼。对于新农合意外受伤补偿为何停止?何时能恢复业务,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答复。
对此,记者来到钦州市卫生计生委进行了采访,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有责任的各种意外伤害(如:交通肇事导致的他伤和自伤、刀枪伤、搏斗伤、酗酒、吸毒、在工厂或工地作业时负伤等),以及凡有第三方付费的意外伤害,新农合均不予补偿。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使用管理和监督,防城港市在7月份印发了《钦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技术方案》(钦卫计委基层〔2015〕16号),明确了意外伤害补偿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参合人员因意外伤害等产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审核报销行为,确保新农合基金足额、安全、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
目前,各方面工作已经完善,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偿报销工作将于8月起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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