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炎热,游泳成了市民消暑的首选,游泳运动关系到人身安全,因而被列入国家高危性体育项目范围,游泳池必须有合格硬件措施和经过严格培训后持证上岗的救生员。但在钦州市区内,目前还没有小区的游泳池向体育部门申报救生员的材料。日前,市内的大华富贵世家小区游泳池发生儿童溺亡事件,引发了市民对小区游泳池安全的担忧。(详见6月9日第4版报道)
@菊次郎夏:夏日炎炎,市民都喜欢就近在小区泳池内嬉戏玩耍,清凉一夏。但是,小区游泳池在安全卫生方面并不规范。救生员穿便服上岗、没有救生台、救生器材不到位,这些是许多小区游泳池的常见问题。平常大家认为小区游泳池不大,水也不深,一出事伸手就捉到,没有必要这么“较真”,结果就在家门口,就在看似安全的地方就出了人命,家长大意,游泳池管理人员不上心,本可避免的悲剧,就这样发生了,一个小孩没了,一个家也毁了。
@夏天的风:在防城港市,小区游泳池开放可以不申报救生员、不经水质验收,诸多安全隐患无人管理,这是一个监管漏洞,希望有关部门主动对市民负责,加强管理,既然泳池管理者没责任心,监管部门就别客气。
@洛神梦:无论是大型的游泳池还是小区的游泳池,必须要有规范,关乎人身安全的地方不可大意。游泳池池面应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更衣室与游泳池走道中间应设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积在250㎡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人工游泳池有救生圈、救生杆、救护板和护颈套。
@奋斗野狼:如今,钦州市很多开发商为了提高楼盘档次,都会设置一个泳池,小区游泳池的主要目的是营造一个让居住者有身心放松环境。居住区内设置的露天泳池不仅是锻炼身体和游乐的场所,也是邻里之间的重要交往场所。当然,无论游泳池设计得多漂亮,没有安全保障,也会变成一个不知何时会“吃人”的怪物,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这种没安全保障的游泳池别让孩子下去玩,1.4米不到的水深对儿童来说要夺命足够了。 (记者吴小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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