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凤娟)自从钦州出租汽车行业新规——《钦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钦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考核办法(试行)》出台后,市运管处正运用这两个新规对市区出租车行业进行有力监管。日前,记者从运管处了解到,由于钦州奥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的某驾驶员,同一天连续两次议价、不打表经营被投诉,被扣考核分20分,其服务监督卡被收回,并被列入防城港市出租汽车行业黑名单。这是新规实施后,首位以后将不得在钦州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司机。
据了解,该驾驶员在4月9日上午10点左右,从年年丰广场往万国酒店路段,不打表经营被乘客投诉。运管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致电这名驾驶员,要求其立即到运管处接受处理。但是这名驾驶员并未立即过去,而是继续不打表经营。当天下午14点,该驾驶员再次被乘客投诉。同一天连续两次被投诉,该驾驶员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天下午16时就去运管处稽查大队办公室接受调查,并主动承认了两次不打表经营行为,但为时已晚。按照《钦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考核办法(试行)》,他将被扣20分。这也意味着,他会被拉入钦州市出租汽车行业黑名单。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专门负责出租汽车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从去年12月20日整顿钦州出租车市场开始,到今年4月11日为止,共处理了150宗投诉案件,其中14宗是新规实施后处理的。新规实施前,运管部门主要对被投诉司机以教育培训为主;但是新规实施后,就根据新规来处理,特别根据行业自律条款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相应扣分,扣满20分就不能再在钦州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这些规定在驾驶员培训换证时,是说得非常清楚的。如今这名驾驶员已经被扣满20分,将责令奥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立即解除与该司机的合同关系,钦州市各个出租汽车企业也不得再与其签订相关合同,他将永远不得在钦州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
而奥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的黄经理也表示,会根据市运管处下发的通报情况进行处理,并通报给公司的所有驾驶员,让他们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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