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促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中心结合东营市实际,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一是调整贷款额度,贷款额度由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二是规范异地贷款业务,在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东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在东营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设定附加条件限制。三是取消二次贷款申请一年时间间隔限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不再设定时间间隔限制。调整后的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记者 商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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