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5日,东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合作社行动意见》)和《关于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家庭农场行动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合作社行动意见》提出,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300家以上,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发展质量、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提升。通过规范运行管理、开展示范引领、强化监督管理、引导做强做大、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指导服务等措施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家庭农场行动意见》提出,到2022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总量达到3000家以上。通过细化培育推进措施和压实工作责任等措施,引导东营市家庭农场质和量双提升,保证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有效开展。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深入贯彻上级部署,认真落实《合作社行动意见》和《家庭农场行动意见》,努力推动东营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记者 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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