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超限治理工作,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有效保护路产路权,助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东营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在县道广蒲路(辛河路至G18荣乌高速段)和四干南路(辛河路至G18荣乌高速段)实行限重通行措施,现场安装超限技术监控设施实施非现场超限执法,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信息,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违法装载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重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专项行动技术指南》相关规定结合检测机构检测报告评定结果,限重标准为:单轴10吨(含)以上或车货总重30吨(含)以上的载重车辆。
二、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1)县道广蒲路(编号X001370502)路段:检测点前方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志,后方设置电子屏超限提示,具体位置:K12+800(西四路口向东约2公里)。
(2)县道四干南路(编号X004370502)路段:检测点前方设置超限检测提示标志,后方设置电子屏超限提示,具体位置:K3+800(西四路口向东约6.4公里)。
三、违章处理地点
车辆驾驶人必须依照本公告规定,按照现场提示遵章通过。
违章处理地点:东营市东营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东营区巫山路16号,六户镇政府西邻)。联系电话:0546-8181378。
四、启用时间
2020年2月1日零时零分。
特此通告。
东营市东营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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