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1月15日起,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州路(南一路至白马河路)路段,启动电子警察抓拍车辆违法停车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驶。
特此公告。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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