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3日讯(记者吕增霞)近日,患者家属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表达了对市司法局、市人民调解中心的感谢。
患者郭某,女,60岁,因在社区查体中发现“宫颈上皮内瘤变”,于2019年1月9日入住东营某医院诊治。1月11日该院为郭某在全麻下行“子宫颈锥切术”,术后患者死亡,产生纠纷。医患双方院内协商无果后,患者家属通过信访等途径寻求解决方式,市人民调解中心先后组织了两次调解。
1月23日,市人民调解中心正式受理本案后迅速针对此案进行了“重大案件集体会商”,并组成了调解小组,反复分析病情、研讨病历,经医学专家咨询(评估)认定医院负次要责任。医院对次要责任不予认可,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经市人民调解中心、市卫健委共同与医院反复沟通,医院最终同意责任认定结果。
1月31日,市人民调解中心组织进行第二次调解,采用“背靠背”方式,经过长达6个小时耐心细致、推心置腹的沟通、疏导,医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医院向患者家属一次性赔偿24.9万元,纠纷成功化解。调解现场患者家属多次鞠躬致谢。
据悉,2018年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共接待涉医涉法咨询人数1208余人次,受理医患纠纷案件67起,调解协议履行率达100%。全市呈现出医患关系整体平和、医疗秩序总体趋稳的良好局面。在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中,采用“同行评议”专业人办专业事这一做法,走在了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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