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
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将于2018年12月16日起进行社会保险征缴职能划转工作,届时将不再受理参保登记、缴纳保费业务,请用人单位、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务必于12月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
特此公告。
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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