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吕增霞通讯员王永春)科达华苑业主王女士家住顶楼,因楼顶年久失修,雨季期间王女士家漏雨严重。王女士向物业公司反应屋顶漏雨问题,经查房屋已出质保期,在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中,业主王女士与物业公司产生分歧。近日,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解这起物业纠纷案件,双方纠纷得以及时化解。
受今年夏季台风影响,东营很多房屋出现屋顶损坏、漏雨严重的问题,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因楼顶屋面属于公共部位,且房屋已出质保期,科达华苑业主王女士在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中,与物业公司产生分歧,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物业公司要求业主自己办理,双方僵持不下,迟迟未能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能及时维修楼顶屋面。
业主王女士致电市人民调解中心咨询、申请调解,希望物业公司能帮助办理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手续,尽快维修楼顶屋面。调解员通过电话分别与业主、物业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案情基本掌握清楚。同时,市人民调解中心与市住建局协调抽取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的负责同志,与市人民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助理调解员、法律专家成立了调解小组。近日,调解小组召集业主王女士和物业公司进行了调解。
调解小组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调解小组成员组成、物业纠纷的调解途径、程序、原则、纪律等,认真听取并记录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诉求。调解小组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维修资金的使用的关键要点、注意事项等;从法律、邻里关系、社会、责任等角度沟通、感化、拉进双方的距离;对双方提出的疑问认真沟通,解疑释惑。
经过调解小组的普法教育、协调、说服,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物业公司承诺共同与其他利益相关业主进行沟通,说服其他业主同意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尽早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手续,尽早维修楼顶屋面。业主王女士承诺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主动与其他业主沟通,获得理解支持,并与物业公司做好工作配合。双方纠纷得以及时化解。
东营市人民调解中心主任时冠华介绍,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物业管理已成为人们生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日益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和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之一。为此,市人民调解中心组建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解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物业服务、物业设施使用和维护、物业项目管理交接中业主(使用人)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使用人)与物业企业之间、物业企业之间发生的各类适用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民间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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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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