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7年9月1日起,东营市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首批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多证合一”改革,东营市将未整合的14项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将全面实施“四十五证合一”。
“多证合一”改革,是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之后推出的一项改革举措,主要是为了解决目前各类涉企证照数量过多、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准入不准营”的问题,也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7年9月1日起,东营市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首批将涉及公安、住建、交通、农业、商务等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改革适用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登记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十一证合一”营业执照。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多证合一”改革,根据原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的要求,东营市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6月30日起,在东营市已经实施的“三十一证合一”基础上,将第二批国家层面确定的24项中,东营市未整合的14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称企业)证照事项,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全面实施“四十五证合一”。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对法律法规明确为行政审批和许可性的涉企证照事项,不予整合。本公告实施之日前已经在相关部门办理证照事项登记、备案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以及换领营业执照。
(记者 闫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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