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东营市对995项行政权力进行调整,共涉及27个部门单位。其中,取消行政权力71项,下放行政权力6项,承接省下放行政权力94项,新纳入行政权力19项,明确由市县实施的行政权力805项。
本次行政权力事项调整,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国务院、省政府继续削减行政权力事项的文件精神,结合东营实际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的动态调整。通过本次调整,东营市取消了市经信委“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市国土局“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市质监局“对未取得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处罚”等行政权力,进一步简化优化了服务流程,有效降低了企业群众办事成本。(记者 郑代玉 通讯员 尹国龙)
新闻推荐
本报讯“大妈,最近身体怎么样?生活上还好吧?”近日,在东营区史口镇三里村,包村帮扶干部翟书琴正在走访贫困户,她一边跟...
东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东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