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魏强2008年8月7日因贩卖毒品被滨海公安局河滨分局刑事拘留,同年 9月11日被逮捕。被告人王强、郭明、王红、付志、蒋燕、谭校奎、邹杰中,有6人为80后,8人先后交叉合伙作案,贩卖、运输毒品。法院查明2008年6月20日至24日,被告人魏强伙同郭阳等至四川省成都市,购买冰毒250克带回山东省东营市出售。
2008年7月10日至13日,被告人魏强伙同王强窜至四川省成都市,购买冰毒200克带回东营市出售。2008年7月16日至17日,被告人王强、郭阳等按照魏强的安排,窜至四川省成都市,购买冰毒200克。被告人王强、郭阳将冰毒带回东营后,魏强将冰毒出售。2008年7月30日至31日期间,被告人魏强伙同王强窜至四川省成都市,购买冰毒6包,重300克。之后,魏强与提前到四川的王红汇合,次日经王红介绍通过蒋燕联系付志购买冰毒。付志为了骗取钱财,将味精冒充冰毒共计500克经蒋燕卖给魏强。魏强通过银行卡支付给蒋燕毒资120000元,蒋燕自己留下30000元,将其中90000元付给付志。被告人魏强、王强、王红将冰毒带回山东省东营市后,发现从蒋燕手中购买的冰毒是味精。魏强将其余冰毒拆分成每25克一包,然后以每25克10000元的价格分别出售。2008年8月3日至5日期间,被告人魏强伙同王红窜至四川省成都市,以54000元钱的价格购买冰毒350克。2008年8月6日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08年6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谭校奎、邹杰数次从东营区的郭阳处购买冰毒,携带至河口区向多人贩***50克。被告人谭校奎向郭阳预付毒资10000元订购冰毒。
法院最终判处魏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人分处十五年以下徒刑不等。(文中被告人均系化名)(记者 李波 通讯员 张洪海)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东营公安110已13岁了。13年来,共接警409万起。但乱拨110的骚扰警仍然居高不下。据统计,13年来,全市110共计接到报警409万余次,出动警力513.7万余人次,出动车辆15...
东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东营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