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2020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和2020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提前下达,利津县获批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362万元,其中400万元是创建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奖励资金。
按照《利津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利津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其他粮食生产方面支出。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将有力促进利津县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利津提供新动力。(记者 于明嘉 通讯员 高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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