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首问责任要求。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首问责任制度(试行)》规定,进一步细化各税收业务岗位职责要求,将涉税业务办理、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等全部纳入首问责任制范畴。同时建立首问责任响应机制,对来电来访、投诉举报等,严格要求首问责任人负责解答、办理、引导或转办。
创新首问责任落实。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所有涉税咨询由“第一承办人”负责落实,除能够当场解决答复外,都要负责引领至办税厅相关窗口办理。办税服务厅与业务来往密切的税政、征管等科室建立涉税业务联络小组,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从受理首问、程序告知、答疑解惑、引导办税、结果回复到意见反馈封闭式全链条服务,为纳税人便捷办税提供便利。
保障首问责任质量。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分类归纳首问责任制的具体情况,明确首问责任人的责任范围及履行对纳税人一次性告知义务的具体方式,确保落实到位。积极通过纳税人意见征集、回访调查、绩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王新征毕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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