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安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业户的销售时间为1月28日(腊月十九)到2月2 2日(正月十五)。
据了解,市安监局对烟花爆竹临时业户和烟花爆竹企业都有严格的要求,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目前东营区、垦利县和利津县所有批发企业及23家常年零售企业皆已通过检查。
年后,市安监局将在爆竹回收和储存环节进行一系列安全监管,确保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
(记者 朱怿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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