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利津讯利津县3名包工头将55万元农民工工资私分逃匿案日前审结。3人被判一年至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两万元。
今年2月,利津县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日前,利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刘某、张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考虑3人归案后积极支付拖欠的工资,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利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某、刘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张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判处罚金两万元。
新闻推荐
□韩文成报道本报利津讯国网利津县供电公司加强“四个导向”型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即:突出服务导向,构建服务大局的保障机制;突出问题导向,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突出创新导向,构建“不...
利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利津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