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3月份开始,利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39家学校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大部分食堂餐饮流程规范,但还有些学校食堂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对四家存在问题的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就是要突出学校校长是食堂餐饮卫生第一负责人的意识,强化学校食堂饮食安全警示。”
执法人员表示,本次约谈从食品生产加工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餐饮具消毒、食品储存容器、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高危食品、食品留样等七个方面进行。
“我们向这些学校负责人阐明,操作间、餐厅等环境卫生必须符合饮食安全要求,做到干净、清洁、无霉斑等是学校食堂必须要做到的外部规范。”执法人员介绍,除此之外,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盛放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容器必须清洁,采购或储存食品时不得使用有色塑料袋;严把食品原料的进货验收关,及时索取产品供货商的相关资质以及产品检验检测合格证明;供学生使用的餐饮具必须经过清洗和彻底消毒方可使用,并做好保洁工作;坚决剔除发芽土豆、腐烂西红柿等变质蔬菜,不得经营四季豆、黄花菜等危险原料;选用符合要求的保鲜厨,严格按照规范做好食品留样工作。“菜品留样时,每种菜品应不少于100克,留样时间应明确标注,每种菜品留样不得少于48小时。”执法人员介绍。
(记者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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