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三项民生项目需累计支出 6.3亿元,较2011年新增支出2亿元。其中,市财政、省财政与县(区)财政支出均占50%。
在确保市与一般县(区)合理财政比例负担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利津县的支持力度。其中,市以上财政对利津县按8:2的比例负担,对其他县(区)按6:4比例负担。今年市以上财政为利津县负担资金将达到8352万元,较2011年新增支出2788万元,增幅达50.1%。(杨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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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利津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