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徐某与丈夫陈某系同村人,两人自幼相识、两小无猜,长大后两情相悦,自由恋爱,2007年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不久,丈夫陈某便和同村里的几位青年到外地打工,由于路途遥远,陈某年年不归,徐某很是惦念,几次要求探望,却被陈某委婉拒绝。今年8月,徐某到陈某的住处探望时,却意外发现陈某已与她人同居。无奈之下,徐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10月12日,利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虽系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但因长期两地分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徐某请求离婚应予支持。而陈某的行为给徐某的精神造成了一定伤害,应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被告陈某给付原告徐某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记者 李召伟)
新闻推荐
“尼姑”谎称“化灾”骗钱财警方:市民对此类诈骗要提高警惕,以防中招
本报热线8338100讯“我们上班的时候老太太都是一人在家,就在昨天下午,有两个‘尼姑\’装扮的人说是‘化缘\’,老太太就让她们进了屋,哪知她们竟是骗子。”11月11日上午,住在利津县某小区的郭女士打来...
利津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利津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