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东营市局部片区等全省15个片区列为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据了解,东营市局部片区试验范围包含东营区、垦利区、利津县,面积约4655平方公里。在该片区设立试验区,旨在为黄河中下游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探索城乡融合之路,为新时代资源型城市探索高质量发展的转型之路。具体任务是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移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以及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通知》指出,其总体目标是打破制度壁垒,实现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的齐鲁样板。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试验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到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全面打通,城乡融合发展的经验模式逐步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应用,城乡融合发展的齐鲁样板基本建成,具有东营特色的城乡融合典范城市品牌影响力明显增强。
《通知》要求各市加强政策集成,指导并督促各试验区高质量完成试验任务,创新探索发展路径。省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动态监测和淘汰机制,对半年内没有有效推进措施、一年内没有实质性进展、试验任务不能落地落实或出现明显违背试验要求的地区,取消其试验区资格。
(特约记者 李炳忠通讯员 崔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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