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王女士在商场看中了一款新书桌,并当场交钱买下。商家随后却送上门一款带有划痕的样品书桌,这令王女士颇为气愤。“我花2600元钱买的新书桌,却被换成了桌面带有划痕的样品书桌,打电话要求换一款新的却遭到拒绝。商家的理由是店里没有货了,还不接受退货。”王女士表示。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求助于垦利县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王女士认为在无法调换书桌的情况下,既然是样品桌,就不应该以新品的价格出售,应该降价处理。商家起初拒绝降价,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后,最终同意退600元给消费者作为补偿。对此,王女士表示同意。
在此,垦利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一定要注意,要求商家在票据上写清楚所购家具的型号、颜色、款式、数量等信息,验收时也要注意查看家具是否存有瑕疵,与自己购买的型号等是否一致,并保留好相关票据,一旦遭到换货、次货,应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黄海霞通讯员 谭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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