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子求收养一岁多女儿,要5万元“营养费”
6月5日,市民王先生对本报记者反映,他在浏览某论坛时看到了一则求收养的帖子。好奇之下,他加对方为好友。聊了一会发现,对方是要“卖孩子”。
对方“孩子没错”(网名)给王先生发来了一位女孩的照片,说自己未婚先孕,无奈之下想为孩子找个好人家收养。女孩非常健康。唯一的要求就是给营养费5万元,“毕竟孩子养到这么大也不容易。”王先生与对方约定在潍坊见面,届时为孩子进行全面身体检查。对方则称会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要求王先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这不就是卖孩子吗?”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6月6日联系上“孩子没错”,对方给出的信息与王先生描述的一致,女孩的照片也是同一张。同样表示要营养费,暂定 5万,并称“我们也要看看你的家庭怎么样,不好的家庭给钱再多我们也不送,请谅解。”
发帖女子5月份曾多次求领养孩子,市民怀疑遇骗局
“这孩子一看像是三四岁了。”王先生对“卖孩子”之事疑窦丛生。从照片来看,这位据称是一岁多的女孩头发浓密,正用牙齿咬雪饼之类的零食。记者将照片给已为人父的陈先生看,他看到后表示,这孩子至少两岁,“大约三四岁。”
不仅对孩子年龄起疑,王先生对记者表示他翻看网友的发帖记录,发现“孩子没错”不仅在东营的网站发帖,还在威海、大同、潍坊、石家庄、太原等地均有求收养的发帖记录。而在5月份,“孩子没错”的发帖均是清一色的“台湾夫妇领养孩子”,说自己女儿嫁到台湾,一直没有孩子,想要领养孩子。
王先生对记者说,上月还是要领养孩子,6月就成了“卖孩子”,怀疑这是一起倒卖孩子的骗局。
公安部门:此事极可能是骗局,以盈利为目出卖子女违法
“极有可能是骗局。”公安部门得知此事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营利为目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以及出卖捡拾儿童的,均应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6月6日,垦利有志愿者表示已经将孩子的照片等信息反映给“宝贝回家”网站,看看是否是失踪的孩子。(记者 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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