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安全、有序、畅通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19年12月25日起,启用部分新建、改建的电子警察和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位置
1、迎宾路与民安路口;
2、迎宾路与国安路口;
3、迎宾路与顺安路口;
4、傅家路与民安路口;
5、傅家路与长安路口;
6、花苑路与国安路口;
7、广颖路与国安路口;
8、广颖路与顺安路口;
9、乐安大街与阳光路口;
10、西外环与广明路口;
11、西外环与广泰路口;
12、傅家路淄河桥处;
13、长安路消防大队门口处;
1 4、潍高路水利工程公司门口处;
15、老潍高路华泰集团门口处;
16、老潍高路与河西路口西50米处;
17、顺安路与傅家路口北280米处;
18、康安路孙武驾校处;
19、老潍高路与月河路口北侧。
二、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位置
1、孙武路与乐安大街路口南350米处(新天地门口);
2、孙武路与迎宾路口南350米处(贵和苑西门);
3、乐安大街与锦安路口(渤海御苑南门);
4、正安路与乐安大街路口北180米处;
5、正安路与广浩路口。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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