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内部分路段实施货运车辆区域禁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
二、禁行区域
团结路(綦公路至潍高路段)、文安路(綦公路至潍高路段)、月河路(广泰路至潍高路段)、兵圣路(全路段)、孙武路(长安路至潍高路段)、正安路(全路段)、民安路(全路段)、顺安路(全路段)、国安路(全路段)、康安路(乐安大街至潍高路段)、永安路(綦公路至傅家路段)、惠安路(綦公路至傅家路段)、定安路(潍高路至广明路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行)、泰安路(全路段)、泰山路(全路段)、潍高路(青垦路至长安路段、孙武路至西外环路段)、傅家路(康安路至文安路段)、花苑路(全路段)、乐安大街(全路段)、綦公路(长安路至文安路段)、迎宾路(全路段)、广胜路(全路段)、广贸路(全路段)、广颖路(全路段)、人民路(全路段)、广福路(全路段)、广平路(全路段)、常春路(全路段)、常青路(全路段)。
三、禁行时间全天24小时。四、通行证办理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应事先到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广饶县国际汽车城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46-6564304,0546-6564272。)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办理通行证需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者强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者货物运销合同)等材料。
车辆驾驶人必须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广饶县公安局
广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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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饶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