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重拳“让违法企业寸步难行”
2015年1月1日起,新《环保法》开始实施。它赋予环保部门不少“新锐重武器”,比如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这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反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
而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关注,近几年,山东在治理环境问题方面也是“一个重拳接着一个重拳”。
在2月份召开的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省环保厅厅长王安德表示,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现在企业产生破坏、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我们按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但是光处罚有时候不足以倒逼企业,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通过赔偿让违法企业感觉出疼来,甚至因为违法行为倾家荡产。”
此外,根据省环保厅印发的《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从3月1日起,山东省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将被记分,跟信用评价挂钩。王安德告诉记者,“通过将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跟信用评价挂钩,让违法企业以及其法人代表寸步难行。”
新规发威山东省逮住首家“红标”企业
昨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网站显示,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评价办法”实施9天以来,山东省逮住的首家环境信用红标企业。
根据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于3月9日开出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年1月13日,东营市环境监测站对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氧丙烷项目外排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一期、二期环氧丙烷生产装置的石灰乳制备布袋除尘器出口粉尘外排浓度最大值为45.3mg/m3、40.7mg/m3,均超标。
此外,1月23日,经东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一期环氧丙烷生产装置的除害塔排气筒外排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该生产装置的除害塔排气筒外排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分别为456.10mg/m3、495.14mg/m3、524.12mg/m3,均超标。
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被处罚款20万元,在环境信用记录中,各被记6分,加起来就是12分。而根据“评价办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当年累计记分12分以上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红标企业,以红牌标识。位于广饶县的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山东首个环境信用红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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