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莉芳)近日,农民工朱某某等17人终于领到了被拖欠近18个月的工资共计122127元。
据悉,漳县某茶楼老板张某某拖欠员工朱某某等17人2018年3月至10月间的工资122127元,朱某某等人屡讨无望后,于当年12月29日向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进行了登记,并向张某某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
截至2019年4月29日,张某某仍未支付工资,朱某某等农民工工资一直被拖欠。为此,漳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检察建议。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督促张某某支付被拖欠工资,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但张某某仍拒不支付其所拖欠工资。
6月18日,该局依法将张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材料移送至漳县公安局,公安局从速采取措施办理此案。迫于压力,张某某于日前将所拖欠工资足额支付给了朱某某等17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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