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讯近日,漳县工商局消保股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户投诉农机质量问题的纠纷,为农民消费者挽回了19000元的经济损失,受到消费者赞扬。
日前,漳县工商局消保股接到农民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六月下旬在漳县武阳镇某农机商城花费2万多购买华拖504挖机一台,待10月使用时发现挖机无法正常使用,随后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以购买时没有提出异议等原因拖延、推诿不给消费者退款,王先生多次交涉未果后投诉至漳县工商局寻求帮助。
农民利益无小事。漳县工商局消保股接到投诉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同当事双方取得联系,针对王先生提出的退款要求,以及商家推诿、拒绝消费者退款的问题,执法人员多次向该商家负责人详细解释《消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和“三包”等的相关规定。最终,经过执法人员多次详细解释及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共同协议,商家同意给王先生退款19000元。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为工商部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感谢。
李冰芹
新闻推荐
漳县讯(通讯员王永胜王峰)漳县紧盯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和产业发展实际,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树立科学人才理念为根本...
漳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