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子彪 实习生高雯)司机王某为清理施工残料与他人发生口角,王某强行开车碾死人,其所在搅拌站给被害人家属赔偿各项经济损失78万元获谅解。8月6日,渭源县法院以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11日凌晨1时40分许,一家搅拌站司机王某驾驶重型非载货专业作业车将施工方所需的混凝土料运送到渭源县一处房地产建筑工地,在输送完混凝土料后将剩余的残料排放在该地售房部门口的公路上。施工方要求其对排放残料的路面进行清理,为此,王某与施工方工人因清理残料责任发生口角,争执中,王某开车碾压刘某某并致其死亡。事发后,王某所在的搅拌站给被害人家属赔偿各项经济损失78万元,被害人家属对王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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