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子彪)渭源县人朱寅录家庭不和与妻子离婚未果,朱寅录在妻姐家未找到妻子便迁怒于妻姐及其4岁儿子并将二人刺死。12月15日,兰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杀人男子朱寅录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68874元。
法院查明,朱寅录与妻子在兰州市西固区租房居住并务工生活期间,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13年9月3日,离家出走的妻子在父亲等人的陪同下,约朱寅录前往法庭起诉离婚。其间,朱寅录强行带走妻子。3日后,妻子再次离家出走。9月9日9时许,朱寅录来到妻姐张兰位于西固区化工街的租房内,询问妻子下落,张兰称不知情。朱寅录从厨房找到一把削皮刀, 将张兰和张兰4周岁的儿子杀死后逃离现场。9月10日,警方将朱寅录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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