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定西讯(记者杜斌 通讯员史永强)记者11月21日从渭源县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年近六旬的张某两年前从朋友处借了一支猎枪,不料竟因此酿成大祸,不仅使邻居痛失爱子,也将自己送入了高墙内。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张某从同社农民薛某处借来一支猎枪,修缮后藏于家中。2012年2月26日下午4时许,张某之孙与邻居侯某之子等孩童玩耍时,从张某家炕床底下发现了猎枪,张某之孙朝地面打了两枪,枪没有击发,又拿枪吓唬背对他的侯某之子,不料枪响人亡。法庭认为,张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新闻推荐
近日,国家禁毒办工作人员来到定西市渭源县会川林场杨庄林区考察。渭源县林业部门通过近三年的禁种铲毒工作,林区非法种植毒品的行为已基本得到遏制。国家禁毒办对渭源县国有林区在长期...
渭源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渭源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