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九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受理编号:465号
来电:漳县黑虎林场杨XX伙同林场职工盗挖公路沿线大树,严重破坏环境。
涉及县区:漳县
责任单位:漳县人民政府、市林草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黑虎林场隶属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该林场在取得省林业和草原局许可并向社会公示后采挖树木。采挖树木属于绿化苗木(树木),作业过程按照批复要求进行,不存在盗挖树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要求该林场严格按照《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的面积、地点、数量、时限进行采挖作业,做到不越界、不超限、不超时采挖树木,严禁超限乱挖。
受理编号:541号
来信:通渭县西城路建设银行门口路段,车辆鸣笛声噪音扰民。
涉及县区:通渭县
责任单位:通渭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由于通渭县城区北街路段改扩建施工,城区车辆需经西城路建设银行门口路段和环城路绕行,高峰时段车辆拥堵时,部分驾驶员随意鸣笛,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和工作。
是否属实:属实
查处整改情况:对此,通渭县印制了《开车不鸣笛、城市更文明—通渭县城市“禁鸣”倡议书》,通过电视台及双微平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在县城人居密集路段设置了禁鸣区,并在路段醒目处设置了8块禁止鸣笛警示标志牌。同时县交警大队将联合巡防大队在禁鸣区内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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