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金奉乾) 男子发现同宿舍工友银行卡上存入1万余元后,心生贪念,利用工友外出的机会盗取工友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最后从银行卡上一次性取走5000元现金。2016年10月13日,陇南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了这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11日下午,在成县一家洗车行打工的西和县农民杨某某到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早上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5000元存款不翼而飞,遂立即到银行进行了查询,经银行查询10月8日他的存款已经被人从ATM机上取走,刑警大队立即受案并对杨某某报称的情况展开调查。
经过深入了解,受害人杨某某的银行卡从未丢失,也从未给别人借过。结合向银行咨询了解的情况,民警分析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通过深入调查,民警将视线聚集在杨某某同宿舍的几名打工人员身上。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该宿舍的通渭籍男子杨某系前科人员,他今年1月份在通渭县因盗窃自行车被通渭县公安局依法治安处罚。于是,民警围绕杨某开展了外围调查,并对受害人杨某某同宿舍的人员开展了法律教育。经过大量工作,10月13日上午,通渭籍男子杨某在其亲属陪同下到成县公安局投案自首,交代了其实施盗窃犯罪的事实。
经查,10月7日晚,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杨某某的手机上无意间发现一条短信,该短信显示杨某某的银行卡上存有1万余元,杨某遂起了贪心。他在杨某某有事出门后,从其包里取出杨某某身份证和银行卡,然后打通银行卡客服电话,经过多次试输密码之后,客服电话语音提示密码正确,随后杨某将杨某某的身份证放回其包内,把银行卡偷走。10月8日上午9时许,杨某持盗取的杨某某银行卡,在陇南大道盘旋路一自动取款机上一次性取出5000元现金。得手后,杨某回到宿舍将杨某某的银行卡放回其包内。在放银行卡时杨某发现包内还放着杨某某的手机,便打开手机把银行发送的服务短信删除。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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