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定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2019年底达到12324个,村均6.5个,涉及农户54.9万户。但数量飙升的同时,经营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市场经济能人缺乏、融资难融资贵等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问题也渐渐凸显。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应着力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加强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不断完善党组织引领服务农村经济组织的有效机制。一要积极倡导村“两委”成员领办合作社。全市合作社发展的实践证明,由村“两委”成员领办的合作社,组织成本相对较低,成功的比率较大。要全面总结各县区村“两委”成员领办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尝试将村“两委”职能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特色产业开发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机制,充分发挥村“两委”在推动合作社特别是贫困村合作社工作中的主导核心作用,引领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二要加快在合作社设立党组织。按照“党组织全覆盖”目标要求和“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个组建一个”步骤,在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达到要求的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把党支部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与合作社的经济优势、市场优势有机融合,切实“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上。”三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党员参与合作社示范点创建活动,开展致富能人与党员“双向培养”“双向促进”工作,使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党员成为经济与政治上的“双强”“双优”人才。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抓手,引导党员积极主动参与党员承诺制、设岗定责、联系帮扶等活动,更好地发挥党员在合作社发展中的带头示范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政府推动,着力提升合作社发展能力。各级政府部门在支持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性质,始终坚持“引导不强迫,扶持不干预,服务不包办”原则,因势利导,主动服务,科学指导,依法规范。一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涉及农业农村、发改、工信、财政、供销、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市县要认真落实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强劲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制定发展规划,推动多方合作,形成政府牵头、涉农部门和机构协作配合、合作社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二要加快合作社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场运行的规则办法,健全完善合作经营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将合作社成员真正凝结成“经营共管、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做到联办、联心、联利。紧盯规范财务管理这个合作社标准化建设的核心,市县财政每年专项列支,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重点加强合作社会计账目管理,市县农经部门定期抽查指导,推动合作社形成健全、规范、透明的财务运行机制。三要积极创建示范社。各县区可立足当地优势产业或特色产品,选择一批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分配机制好的合作社进行重点培育,逐级创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示范社和“明星示范社”。积极探索以合作社为主要载体承接落实项目和农业扶持资金的新途径,鼓励和支持涉农部门将部分农业项目委托或安排给有实力、信誉好、带贫强的合作社组织实施,将部分支农资金适当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倾斜,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促进合作社良性竞争共同发展。四要组建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引导相同、相近类型或具有关联性、互补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建联合社,着力推动跨区域、跨行业、大规模、综合型的农民合作社联合,促进合作社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不断增强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五要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有一定基础和潜力的产业领域,及时帮助组建一批合作社,当好“催生婆”“助产士”。对已组建但发展基础比较薄弱的合作社,加大支持培育力度,提供“动力源”“助推器”。对已组建但在运行管理中存在明显缺陷和不足的合作社,引导其积极合并改组,增强发展能力。对没有经营活动且有注销意愿的“空壳社”,简化注销程序,采取慎稳措施,使其及时注销退出。六要加大财政投入。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合作社开展规模化基地、营销体系、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工储运设备等建设,提升合作社综合实力。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风险金补贴等方式扶强扶优,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七要盘活用好农村闲置资源。制定出台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农村资产管理办法,将已搬迁闲置的村委会、学校、房屋、广场等租赁或无偿交由合作社使用,帮助其拓宽办公场所和临时性生产场地。借鉴河南、贵州等地“三块地”改革经验,将村集体土地租赁或流转给合作社使用,方便合作社资产管理和贷款抵押。对带贫效果突出的合作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优先安排生产经营用地指标。
三、加强金融服务,有效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题。缺少资金、融资困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最大的“绊脚石”。要破解这一瓶颈制约,需要政府与金融机构协同发力,加快金融产品和业务流程的创新,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出特色化金融产品,逐步由提供信贷资金向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转变。一要扩大政府融资规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由政府出资注入风险补偿金,竞争性选择承贷银行,按照放大5-10倍的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发放担保贷款。同时,根据合作社贷款规模和利率,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补助。二要完善信贷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尽快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评级制度,对农民合作社逐一建立信用档案,合理确定信用评级标准,按照“评级—授信—用信”程序获得信贷支持。适度扩大合作社申请贷款可用担保财产范围,创新合作社实物抵押、订单抵押等金融产品。推行合作社成员、联合社成员相互联保等专属金融服务,提高贷款额度,简化办理流程,切实解决合作社季节性、临时性资金短缺问题。三要持续扩大社员入股。在自愿入股、民主管理的基础上,鼓励社员多、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持续吸纳社员增加入股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增强合作社造血机能,缓解资金短缺问题。
四、加强智力支撑,不断提高合作社综合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缺乏高素质人才和专业技能培训滞后是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要尽快补齐人才短板。灵活运用各种就业政策,鼓励大学生、复转军人、下岗职工、致富能人返乡领办、创办合作社,或者担任合作社执业经理,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服务。探索推行委派指导员制度,鼓励涉农部门选派技术人员到合作社开展指导服务,切实解决研发型人才、管理型人才、生产型人才、营销型人才紧缺问题。另一方面,要持续强化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职业中专、农广校等各类职校及民办培训机构的作用,分类型、分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培养合作社所需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等在合作社设立科研基地,通过“田间学校”“专家门诊”“科技园地”等形式,为合作社免费提供农业科技知识培训。探索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日”,每年至少安排1-2次集中服务活动,打破行政区域,按照产业和行业布局,分片区组织合作社理事长和部分合作社社员参加,邀请高校院所专家讲授营销创业知识和解答技术疑问。
五、加强产能推动,积极拓宽合作社市场空间。立足产业基础和区域优势,注重发挥比较优势,鼓励和引导合作社纵向联合、横向联动,同心协力打造区域性主导产品,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一要拓展延长合作链条。积极倡导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不同区域的合作社加强产业链各环节高效合作,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进一步拓展延长产业链条,优势互补、劣势互避,有效提高合作社综合产能。二要创新市场营销模式。大力开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销衔接活动,引导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引导合作社“抱团进城”“组团发展”,在对口帮扶的城市、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建立综合型超市或连锁店,集中展示销售合作社名优产品,从而降低营销成本,拓宽销售渠道。充分运用“互联网+”新模式,鼓励帮助有条件的合作社创设自己的营销网络或借助其他网站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推动网上签约和交易。三要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牢固树立品牌保护意识,积极搭建“品牌兴农”平台,鼓励支持合作社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帮助合作社注册自有商标品牌。同时,积极倡导合作社运用媒体广告等现代传播手段,打造合作社公众品牌形象。
(作者为定西市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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